1月6日下午,我校师范专业课程标准编写指导会在B区6教楼6116教室召开。全校办有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的教务科长、教学秘书、教师代表,承担全校公共课教学的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务处、评估中心相关人员、教育科学学院曹含梅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教育科学学院林刚老师从课程标准、课程大纲的编写背景、课程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关系、课程标准、课程大纲编写和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下的课程考核命题等四个方面为参会教师介绍了教育科学学院在师范专业认证背景下的学前教育专业在课程标准、考核与评价标准两个方面的具体操作方法,为参会的其他陆续将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二级学院进行了案例讲解。

教育科学学院林刚科长作报告

参会教师
评估中心强调:课程标准的编写应包括课程标准、课程大纲、考核标准三个部分,标准的编写要紧扣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充分体现培养目标、课程目标、评价目标和教学实践、学业测评的一致性,互为支撑;课程标准不是依据某一本教材的教学大纲,而是基于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课程标准体系、实施方案、评价标准,是教师的“施工图”,是学生的“学程与评价体系”设计。教师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学校课程修读与考核相关精神,借师范专业认证的契机,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每门课程的标准、大纲、考核与评价标准。认证不是一个学院的事,要举全校之力来做好认证工作。
会上,还就课程标准编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等事项进行了说明。(文/彭子懿;图/唐明钊)